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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融通3年违法遭罚9次 年内收央行第四张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海科融通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亿元,实缴资本为亿元。从今年以来,海科融通已经收到了4张罚单,共计罚款万元。这表明,支付业务和银行卡收单业务成为支付机构罚单的重灾区。

根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9年以来,海科融通已经收到了9张央行相关罚单。今年8月,海科融通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被罚6万元。同月,海科融通湖南分公司又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央行长沙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3万元。此外,海科融通山东分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罚款3万元。还有海科融通安徽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9万元罚款。最后,海科融通湖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处罚款15万元。

从集中出现的罚款金额可以看出,海科融通在支付业务和银行卡收单业务方面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这也说明了海科融通在运营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央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导致多次遭到处罚。这些罚单不仅需要支付高额罚款,还可能对海科融通在市场上的声誉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困扰。

支付业务和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涉及资金流转和用户交易安全的重要环节。央行对于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业务存在严格的监管要求,旨在保障用户的权益和安全。然而,海科融通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表明,支付机构在日常运营中仍然存在监管漏洞或者是公司自身管理不善的问题。

海科融通3年违法遭罚9次 年内收央行第四张罚单

 

对于支付机构来说,合规经营和规范运营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央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才能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受到罚款和其他不良后果的影响。因此,海科融通及其他支付机构应该引以为戒,加强对内部管理的监督和改进,提高公司的整体合规能力,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